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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科院土壤所承担修订编制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导则》正式发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导则》(DB11/T 1280-2021)是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与现有的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衔接,满足新的管理和实践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北京市环科院具体承担修订编制,旨在为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实施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该导则修订编制开始于20204月,在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导则》初稿于20209月得以完成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编制期间召开八次外部专家咨询会和多次内部讨论会。专家来自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充分吸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导则》及编制说明(发布稿)。标准于2021924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221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借鉴国际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了修复技术方案制定阶段地块概念模型构建和修复工程设计与实施阶段的地块概念模型更新的要求,前者有助于筛选合适的修复技术,后者有助于识别污染物去除速率与修复效果的关键因素,支撑修复工程设计与实施方案的制定;修复技术评估方面新增技术模拟内容,强化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内容;新增了工程设计、工程实施计划制定、运行监测计划制定相关内容的技术要求,利于对修复工程的管理;环境管理计划制定方面,提出分别从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工程不同的关注点出发,加强了二次污染防范措施要求。

该标准丰富了修复方案的内容,有利于修复方案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编制,为修复工程的实施和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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