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心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获5万元奖励
转自——生态环境局
北京一市民通过有奖举报方式举报了一起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后,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日前该市民获得奖励5万元。今年以来,我市共有277人参与环保有奖举报,46人获得奖励,奖金总额近40万元。据了解,今年有4位举报人获得了5万元奖励。一位热心市民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奖举报平台反映通州区潞城镇某村内有一无名作坊排放废水。接到举报后,通州区环保局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作坊从事清洗餐具作业,通过私设暗管将清洗餐具废水排放至车间外侧边沟内,市民反映的线索属实。通州区环保局立即对其进行了查封,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公安部门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拘留。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第七条第三项,市生态环境局向举报人发放奖金50000元。
环保有奖举报包括哪些内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规定: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发现难易程度、对环境危害程度、举报人协查情况等,并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奖励分为四档:50000元、5000元、3000元和200元。
一、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50000元: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排放有放射性或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倾倒危废3吨以上;排放含铅、汞等污染物严重超标;被举报对象受到行政处罚50万元(含)以上;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5000元:排污单位违反停、限产决定;危险废物不按行业管理规定随意堆放;擅自处置放射源等。
三、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3000元:餐馆、浴池使用燃煤;露天喷漆;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
四、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200元:其他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如何参与环保有奖举报?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有奖举报”专栏、信件邮寄、个人送达三种渠道提交有奖举报信息。下一步,市民还可以通过即将上线的“生态环保有奖举报”微信公众号参与有奖举报。为便于执法部门及时准确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案件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照片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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