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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监测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除我院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必需用品可带入考场外,其他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四、应落实院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考场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整个复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六、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离开考场,不能再次进入,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不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15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我院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八、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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