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河北省高速公路廊坊北三县管理处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京秦高速公路京冀、冀津接线段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名称:京秦高速公路京冀、冀津接线段工程 (二)概要:京冀接线段起于京冀分界处,通过潮白河特大桥上跨燕顺路,向东与京秦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249km,设置单喇叭互通与燕顺路相接,并将现有引线占用为互通匝道;冀津接线段起点在九百户村北,与京秦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的终点相接,沿大秦铁路北侧布线,上跨段蒋线后沿山区坡脚向东,在冀津分界处与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相接,路线全长3.797km。工程总投资6.066亿元,计划于2014年6月开始建设,2015年12月建成通车,建设期1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廊坊北三县管理处 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0316-575990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10-68322835 E-mail:tianlifine@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在环境影响调查中,直接向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以书面的形式向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十个工作日,即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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